根據《商洛市勞動保障協理員管理辦法(暫行)》(商政人社發(fā)〔2010〕111號)、《商洛市就業(yè)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商財辦社〔2021〕164號)文件要求,柞水縣勞動保障協理員每月崗位補貼標準按照商洛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2024年洛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提升至 71639元,須對柞水縣勞動保障協理員2024年1-8月崗位補貼增補,現將補發(fā)的崗位補貼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限7天(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7日)。如有異議,請撥打監(jiān)督電話:0914-4353765。
附件:2024年柞水縣勞動保障協理員補發(fā)1-8月崗位補貼公示表.xlsx
柞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文稿編輯: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