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行政復議是什么?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某個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條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申請,由受理的行政機關對引起爭議的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活動。
2.問:對行政機關的哪些行為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答:(1)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2)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3)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5)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6)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yè)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8)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fā)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9)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10)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fā)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fā)放的;(11)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3.問: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嗎?
答:對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但可以依照《信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復查。
4.問:申請行政復議向哪個機關提出?
答: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后,即從2022年1月1日起,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縣級以上一級人民政府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由本級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
就柞水而言,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統(tǒng)一向縣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縣司法局為行政復議辦理機構。
5.問:申請行政復議有無時間限制?
答:有限制。一般情況下,從您知道行政機關侵害你合法權益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如遇特殊情況(不可抗力等),可以延長。
6.問:申請行政復議有形式要求嗎?
答:(1)書面申請,可以當場提交申請書,也可以通過郵寄、傳真申請,有條件的行政復議機構可以接受以電子郵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2)口頭申請,由行政復議機關當場記錄相關信息,并交申請人核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并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7.問:申請行政復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行政復議申請書(一式兩份。申請書請用黑色簽字筆或墨水筆簽字,日期請統(tǒng)一填寫提交申請書當天的日期);(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公民需提交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法人或其他組織需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③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能證明申請人身份的有效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核對)。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填寫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代理人為律師的,提供律師所函原件及律師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
如為房屋征收補償案、房屋拆遷裁決案,加裝電梯案,申請人還需提供戶口本、不動產權(房地產權)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
如同一復議案件申請人超過5人的,推選1至5名代表參加行政復議,行政復議代表人需提供所有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書面的推選證明。
(三)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例如被申請人作出行政許可、確認、處罰等行為的有關證照、決定書、通知書、批文、復函等或證明被申請人行政不作為的必要證據資料)。
(四)證明申請人符合申請復議法定條件(與具體行政行為存在利害關系等)、支持復議請求及申請書中所主張事實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
(五)行政復議送達地址確認書。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證明材料:(一)認為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提供曾經要求被申請人履行法定職責而被申請人未履行的證明材料;(二)申請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提供受具體行政行為侵害而造成損害的證明材料;(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申請人提供證據材料的其他情形。
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規(guī)范、不齊全的,行政復議工作人員將給予指導。
8.問:申請行政復議是否收費?
答: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不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9.問: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如何選擇?能同時選擇嗎?
答: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都是解決行政爭議的方式,原則上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但不能同時提出。同時提出的,一般情況下由先受理的機關辦理;對行政行為系復議前置的,應由行政復議機關先行辦理,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訴訟。
10.問:柞水縣行政復議機構地址及咨詢電話?
答:柞水縣司法局是柞水縣人民政府的行政復議機構,縣司法局行政復議股聯(lián)系電話:0914-4326850。
文稿編輯:楊程